理顺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三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我国空间规划发展及其有效实施与合理管理的关键所在。本文基于深圳国土规划试点工作过程中的一些认识和体会,提出了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是空间规划体系中不同层次规划的核心观点,认为三者之间应该建立一种从空间高层次到低层次的规划衔接关系,同时强调三者在规划内容上各有不同的侧重,并且下层次规划应该符合并落实上层次规划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三者的统一或协调管理,是我国空间规划合理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规划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的规划事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机。因此,我国各种,各级规划主管部门都在付出努力,积极推动规划工作的开展和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在2001年开始了新一轮的国土规划试点;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于2003年开始了区域规划的试点工作;建设部在城市规划领域也不断进行着新的探索,为了增强城市规划的可操作性,2003年开展了以大城市为主的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尤其是面对我国日益迫切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可以说是“三面出击”,形成了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对“区域”的“围攻态势”,突出反映出目前我国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无序状态。从某种角度说,大家都来关心规划,探索如何做好规划,推动规划工作的开展,是促进规划事业发展和走向兴盛的有利条件。但是,空间规划要成为政府的执行决策,要走法制化道路,要得到有效实施,就必须摆脱编制无序和管理混乱的局面。因此,从理论方法到管理实践,如何理顺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空间规划协调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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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07-2-28 10:47:38)
youkktxt (2008-11-07 22:21:39)
抢个位置。
顺便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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