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关于土地登记审核结果的
公 告
黄土籍告(2008)11332号
根据土地权利人申请,以下宗地经调查审核符合土地登记要求,依据《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遗失补证为三个月)。
若权利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开发区 国土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凡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依法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 予以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84272055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2008年11月26日
| 土地权利人 | 土地座落 | 土地来源 | 土地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面积(m2) | 四 至 | 备注 | |||
| 东 | 南 | 西 | 北 | |||||||
| 章普林 | 北城街道后庄村四区359号 | 出让 | 住宅 | 出让 | 86.4 | 墙中 | 自墙及阳台 | 自墙 | 自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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