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态已发展。在新前街道剑山村基本农田A20区块已建成厂房5亩,土地来源是应顺卖给杏头村民王仙进的。下附你们上次回复:
发表于 2008年5月5日 09:48
基本农田保护
黄岩区国土资源局: 我在去年土整治大行动期间向你们反映黄岩区新前街道剑山村基本农田保护区A20区域内,杨小友,江友法等人的承包田被黄岩区新前街道杏头村村民应顺郎购买一事,由于我们没有注重,或许材料没有到贵处,导致你们没有及时处理,现在我发现该区域已填好渣土,老百姓反响强烈,要我再次举报,望给予重视,严厉打击这种有禁不止的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中国农民 2008-5-5
引用 回复 TOP
法规监察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2#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年7月16日 17:05 只看该作者
经查,因省重点工程剑山输变电线经过新前街道杏头村,该村的一座小山与高压点线的垂直间隔过小。黄岩供电局和新前街道协调,决定将从小山挖出的土渣就近临时填埋在杨小友、江友法承包的地上,土渣占地面积约1亩。开发区国土所已告新前街道进一步处理好土渣问题,另杏头村民应顺朗购买杨小友、江友法二人土地,经查并无实据。


最新回复
(2008-10-07 09:04:12)
(2008-10-30 10:39:53)
(2008-12-17 16: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