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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黄土籍告[2008]11328号)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关于土地登记审核结果的

公  告

黄土籍告(2008)11328号

    根据土地权利人申请,以下宗地经调查审核符合土地登记要求,依据《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遗失补证为三个月)。
    若权利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城中 国土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凡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依法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 予以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84260030 84258943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2008年11月21日

土地权利人 土地座落 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四  至 备注
西
周卫民 西苑社区百合家园55幢2单元402室 买卖 住宅 出让 34.55 自墙 自墙及阳台 自墙 自墙  
王仙菊 西江社区黄长路124弄2幢4单元301室 买卖 住宅 出让 16.59 自墙 自墙及阳台 自墙 自墙  
台州市黄岩普斯印刷厂 西城街道模具城   工业 出让 2601 以规划红线为界 以规划红线为界 以规划红线为界 以规划红线为界  
台州市黄岩礼德工贸有限公司 东浦社区檀香新村1幢1单元801室 购入 住宅 出让 54 自墙 自墙 自墙 自墙  
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 九峰社区桔洲新村12幢1单元201室 房改 住宅 划拨 17.1 自墙 自墙及阳台 自墙 自墙  
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 九峰社区桔洲新村12幢1单元401室 房改 住宅 划拨 17.1 自墙 自墙及阳台 自墙 自墙  
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 九峰社区桔洲新村12幢1单元301室 房改 住宅 划拨 17.1 自墙 自墙及阳台 自墙 自墙  
刘美君 九峰社区桔洲新村12幢1单元203室 房改 住宅 划拨 18.27 自墙 自墙及阳台 自墙 自墙  
戴林飞 九峰社区桔洲新村12幢1单元501室 房改 住宅 划拨 17.1 自墙 自墙及阳台 自墙 自墙  
戴官林 九峰社区桔洲新村12幢1单元503室 房改 住宅 划拨 18.27 自墙 自墙及阳台 自墙 自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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