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发证

请问一下,农村建房办理地籍取证的承续应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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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 admin (2007-3-07 10:41:03)

    非常感谢您的到来,您的问题已进入答复流程,请经常回来坐坐
  • admin (2007-3-12 15:50:04)

    你所提的问题比较笼统,我们不知你具体的情况,目前农村建房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北城后庄统一拆迁安置的农民建房
    (一)需要村委会提供的资料有:1、村委会提供整块地块的农转用批文;2、建设平面图纸(总平面图);
    (二)需要户里提供的资料有:1、户口薄及户主身份证资料;2、建设工程许可证;3、建设用地许可证;如1997年前审批的,无建设用地许可证,那么需要提供原先报批的有关费税缴纳证明;4、如有拆除老屋的,由村委会作出拆除老屋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是:1、带上述资料到当地土管所申报;2、土管人员实地勘查,如超平方的必须先处理,如有拆除老屋的,需要对拆除情况进行确认。3、整理资料,初审合格后,报国土局审核发证。

    第二种情况:如不是上述类型的农村建房
    (一)需要户里提供的资料有:1、户口薄及户主身份证资料;2、建设工程许可证;3、建设用地许可证;如1997年前审批的,无建设用地许可证,还需提供原先报批的有关费税缴纳证明;4、如有拆除老屋的,由村委会作出拆除老屋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同上。

    因地籍取证是土地登记的重要环节,专业性很强,如自行办理困难,可申请土地登记代理部代办,咨询电话:425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