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关于组织2006年度土地登记上岗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50号)

浙土资办〔2006〕150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实施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制度,经研究,决定举办2006年全省土地登记人员培训班,并组织参加全国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持证上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土地管理工作二年以上;高中以上学历并从事土地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二、报名办法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审批表》(附件一);
2、当地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统一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3、各市国土资源局按附件二的要求,以Microsoft Excel文件格式将名单汇总存盘,随同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统一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或者将汇总名单以E-mail发到邮箱:jinxp@zjdlr.gov.cn。省厅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安排培训和考试。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审批表》(附件一);
2、2寸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在审批表上,背面请写上单位、姓名);
3、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在2006年11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考试的人员名单、申请材料上报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市在12月5日前组织初审、编制名册,然后将报名人员名册、软盘、申请材料等上报省厅地籍管理处。联系人:金夏萍, 电话:0571-88877863)
五、具体培训、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2:参加2006年度土地登记上岗培训和资格考试人员名册.doc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TAG: 土地登记上岗培训 资格考试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sec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