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黄土资告字[2008]第20号
经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院桥镇新春路东侧(原院桥镇大会堂)地块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的地块位于院桥镇新春路东侧,东至用地界线;南至人民路;西至新春路;北至中国工商银行。本次出让的地块共1幢8间(宗)宅基地,规划建造五层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房(其中一层为批发零售用房、二层至五层为城镇住宅用房)。每间长11.02米、宽3.8米(墙中与墙中尺寸),其中转角二间(宗)占地、出让面积分别为西边间67.7M2、东边间86.2M2,其余每间占地、出让面积41.9M2,共用山墙分摊土地面积不作确权。具体出让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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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
每间占地 |
出让 |
规划 |
开发程度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 |
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 |
土地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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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桥镇新春路东侧(原院桥镇大会堂)地块 |
转角二间(宗)分别为67.7 M2、86.2 M2,其余每间(宗)为41.9 M2 |
8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
现状 |
5层 |
≤19.5米 |
转角二间(宗)为60、其余为40 |
15 |
批发零售40年、城镇住宅70年 |
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土地契税。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政府将设立底价(最低保留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遇报名申请竞买间数不足出让间数的二倍时,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本次拍卖间数。
四、本次公开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拍卖文件。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前(休息日不受理),到院桥国土资源所(三楼综合办公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7日-2008年11月19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不受理)。到院桥国土资源所(三楼综合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1月21日上午9时在院桥镇新大会堂(原影剧院)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未竞得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二)竞得人应在该幅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缴清全部出让金和土地契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放弃,则没收以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取消土地使用权受让资格。
八、联系方式与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院桥国土资源所;联系人:毛先生(13806591952、政府网:621952)、王先生(84888000、84888138)。
(二)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院桥国土资源所;开户行:院桥农行;账号:916001040000441。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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